南機場夜市吃熱炒身邊擺「好大一把槍」 醉男遭《社維法》送辦開罰1萬6000元

【記者爆料網 莫沛宇/台北報導】台北市1名48歲李姓男子,1月8日22時許無故攜帶類似真槍的鎮暴槍,坐在熙來攘往的南機場夜市某熱炒店外座位用餐,儘管李男用衣物包裹槍身,但鎮暴槍身及槍頭仍明顯暴露在外,嚇壞其他到南機場夜市用餐的民眾,連忙通報警方到場查處。

【記者爆料網 莫沛宇/台北報導】台北市1名48歲李姓男子,1月8日22時許無故攜帶類似真槍的鎮暴槍,坐在熙來攘往的南機場夜市某熱炒店外座位用餐,儘管李男用衣物包裹槍身,但鎮暴槍身及槍頭仍明顯暴露在外,嚇壞其他到南機場夜市用餐的民眾,連忙通報警方到場查處。

中正第二分局泉州街派出所員警獲報趕抵查處,見李男坐在熱炒店外獨飲,身旁確實擺放「好大一把槍」,他向警方供稱在等朋友,經詢李男亦坦承該槍為其所有,「是要用來保護自己」。

儘管警方當場確認該槍枝為玩具槍,不過經肉眼即明顯可見李男擺放暴露在外,遂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5條第3款: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之玩具槍,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查扣該把槍枝,並將李男依法送辦。

案經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判決,裁定李男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之玩具槍,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處罰鍰新台幣1萬6000元並宣告沒入鎮暴槍。警方提醒,民眾切勿於公共場所任意攜帶類似真槍之玩具槍,避免造成他人恐慌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致生觸法情事。

記者爆料網(編輯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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