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男凹陌生人買單不成出腳反被打到滿臉血 酒醒都依《社維法》第87條裁處

【記者爆料網/莫沛宇 新北報導】新北市板橋區南雅西路二段某飛鏢酒吧,18日2時許傳出酒客互毆,轄區警方獲報後僅用4分鐘就趕抵現場,將涉案2名酒客38歲鍾男及23歲黃男一併帶回,儘管2人酒醒後都未對彼此提告,但店家卻不願輕縱酒後鬧事行為,對2人提出毀損告訴,全案依法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

【記者爆料網/莫沛宇 新北報導】新北市板橋區南雅西路二段某飛鏢酒吧,18日2時許傳出酒客互毆,轄區警方獲報後僅用4分鐘就趕抵現場,將涉案2名酒客38歲鍾男及23歲黃男一併帶回,儘管2人酒醒後都未對彼此提告,但店家卻不願輕縱酒後鬧事行為,對2人提出毀損告訴,全案依法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

警方調查,涉案的鍾男與黃男素昧平生,只是恰巧到同間酒吧飲酒作樂,不過鍾男三杯黃湯下肚,講話開始大聲還找其他客人攀談,黃男知道鍾男喝多了不予回應,鍾男自討沒趣便準備離去,卻越想越不對勁認為黃男不給面子,折返回頭踹了黃男一腳。黃男不願吞忍,抄起店家椅子砸向鍾男並飽以老拳,造成鍾男面部受傷濺血。

警方到場後將2人都帶返回勤務處所釐清案情,雙方酒醒後均未彼此提出傷害告訴,但行為涉《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互相鬥毆者,將面臨最高1萬8000元罰鍰。而無辜遭波及的店家,也對2人提出毀損告訴,警方依規受理成案,將鍾男及黃男依法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

記者爆料網(編輯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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