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台中報導】台中市一位民眾機車行經霧峰區,前方有一位婦人機車上滿是資源回收物,沒想到未綁妥,結果瓶瓶罐罐散落一地,後方機車車速不快及時停下,未釀成意外;警方表示,民眾裝載物品掉落,最重可開罰18000元,籲請駕駛多加留意,以免發生意外。
民眾昨天中午騎車行經霧峰錦州路,前方一輛機車上大包小包,有大油桶及2大袋疑似資源回收物,沒多久機車收物掉落竟然散落一地;後方騎機好心停車幫忙撿拾,還質問「差一點被妳害死」,婦人則推稱「我不知道會這樣….」。
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所載貨物散落,可處3千到1萬8元罰鍰,一但危及後方行車安全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用路人損害,也需一併負擔後車之損失,希望用路人小心綑綁,確保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