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中指片)比中指的代價! 挨告公然侮辱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

【記者爆料網/台中報導】不要亂比中指!台中市日前發生1輛自小客車與機車的行車糾紛,機車騎士向自小客車駕駛伸出右手中指,駕駛憤而提告,檢察官已向台中地院聲請簡易判決。

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

這起案件發生在今年3月12日中午11時45分左右,廖姓男子騎機車行經台中市黎明路1段,與王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發生行車糾紛,王男先按喇叭、廖男隨即伸出右手比中指,事後王男報警提告。

記者爆料網(編輯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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