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名邱先生,2021 年也就是前年4月、騎車上班途中,在屏東市和生路二段,一輛自小客停在路邊沒閃燈沒警示,結果,後座乘客突然開車門,他閃避不及摔車,驚險畫面,行車紀錄器都錄下來,當時這一撞、他傷勢嚴重、右側3根肋骨還骨折,對肇事者提告後,最近二審判決定讞,黃姓駕駛依過失傷害判3個月、而開車門的陳姓女乘客則判2個月。
騎士說,這段時間總共有調解4次,駕駛都沒到,闖禍的乘客有到,卻只願賠6萬,邱先生說,他因為車禍休養半年無法工作,光醫藥費及車損就42萬、調解降價求償30萬,至今對方都不賠償,零肇責的邱先生已經再提告民事,盼司法還他一個公道。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