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下午二點45分,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與復興四路口發生一起自小客車與輕軌的交通事故,前鎮警分局前鎮街派出所及交通分隊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警方到場了解,一名44 歲林姓女子駕駛自小客車,由成功二路北向南右轉欲進入復興四路時,與由北往南行駛之輕軌列車發生擦撞,沒人受傷,雙方駕駛酒測值均為零。
初步研判肇事原因為林女駕駛行經輕軌路口,未依號誌指示行駛未依號誌指示右轉彎,警方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1項2款製單舉發,處罰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而未禮讓大眾捷運系統車輛部分,警方將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1項17款製單舉發,處罰新臺幣六百元以上ㄧ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 地方中心/ 綜合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