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騙公司交易失敗 卻賺走17萬元報酬!這下慘了

南投一名房屋仲介,受僱於某家不動產公司,某次房屋交易時,他竟動起歪念,私底下完成買賣交易,卻像公司宣稱交易失敗,因此賺得所有仲介費17萬元,事後被公司發現提告,南投法院認定背信罪成立,處4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被告劉姓男子(38歲)於2019年5月8日,以公司名義與陳姓買方簽訂不動產買賣意願書, 陳男承諾以860萬元的出價,打算購買南投某土地,並交付交付斡旋金10萬元,約定斡旋有效期間、即至當月18日截止,若買賣成交買方給予總價2%的服務報酬。

怎料,劉男竟意圖為自己取得不法利益,明知買賣商方皆同意以860萬元成交,他卻向公司誆稱交易失敗。並於5月17日當天,帶著買賣雙方找其他地政士,簽立不動產買賣契約書,而劉男事後也順利獲得17萬元的報酬。

公司人員事後發現不對勁,查詢相關人事物後,才驚覺被劉男所騙,因此聘請律師,向劉男提告。南投檢方檢視相關證據後,認定劉男涉犯《刑法》第342條背信罪,處理公司事務卻意圖讓自己獲得不法利益者,面臨最高5年徒刑,50萬元以下罰金。

面對公司提告,劉男起初否認犯案,堅稱買賣成交非斡旋有效期間內,但不動產買賣契約書的簽約時間,卻打槍了被告的辯稱,此時,劉男才坦承飯錯,並積極與公司商談和解,最後以賠償6萬元的金額達成共識。

法官認為,被告劉男本應盡力為公司追求最大商業利益,竟利用職務上機會,違背公司所負之任務,導致公司蒙受財產上損失,還讓自己取的不法利潤,所為實屬不該,考量最後坦承犯行,並且達成和解、態度尚佳,因此處以上述徒刑,並給予緩刑2年。(記者田兆緯/南投報導)

記者爆料網(編輯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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