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巡邏發現機車闖紅燈左轉,上前盤查發現騎士張男被通緝,張男吃驚表示不知情,還感謝員警提醒可在筆錄中誤明緣由,員警依規定解送歸案。
鳳山分局過埤所警員呂俊德於12月19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晚間十一點行經中崙二路與中崙路口時,發現有輛機車在路口闖紅燈,且還未開大燈,非常危險,故警方驅車上前將其攔下。
52 歲騎士張男被攔查後,配合地說出自己的證號,經員警一查詢,發現張男不只駕照已遭吊扣,甚至還是名過失傷害通緝犯。員警向張男詢問是否有案件未出庭,地檢已在找你,張男立即反應驚呼「我現在被通緝嗎?怎麼會這樣?」表示沒收到任何法院通知。
員警耐心解釋,可能因為張男的戶籍設在戶政事務所,所以才沒有收到相關文書,待返回製作筆錄時,張男可以敘明此一部分。張男一聽還有禮貌地向員警道謝「遇到好心的警察」,員警依規定將張男帶返所偵辦解送歸還案。
(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