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衛生局與交通局合作,明年1月1日起,公告實施台中市公車候車亭為禁菸場所,維護民眾健康與不吸二手菸的權利。衛生局表示,候車亭禁菸範圍包含屋簷垂直投影面積區域範圍,違者將依菸害防制法規定,裁處新台幣2000元至1萬元罰鍰。
繼104年6月17日公告實施台中市400處公車候車亭為禁菸場所後,台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今天表示,依據國民健康署官方網頁,菸品使用是導致死亡的第一原因,二手菸已被國際癌症研究中心歸類為一級致癌物質,且研究指出菸品與腫瘤、糖尿病、心血管系統疾病、呼吸系統疾病、消化系統疾病、腎臟疾病、意外傷害等7大類死因有相關。
曾梓展指出,根據研究,二手菸環境會讓年輕、健康的非吸煙者血管受到損傷,還會抑制身體的自然修復機能。衛生局推動台中市無菸友善環境已達4045處,包含公園綠地963處、高中職以下學校校園及連人行道365處、連鎖超商及咖啡廳騎樓、庇廊1772處等。
市府將持續透過公車站體跑馬燈、電子看板、有線電視、宣導圖卡及官網等,宣導無菸公車候車亭,也會在禁菸場所加強稽查。(綜合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