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Uber司機向《記者爆料網》投訴,表示自己在6月18日到中和接送乘客,不料乘客上車後卻飆髒話,還說要去「太麻里隔壁」,司機認為乘客喝醉了,不願意接送,請對方下車,不料卻被乘客抓住衣領毆打,司機立刻報警處理,雙方一度在馬路邊僵持不下。
司機提供報案後影片,畫面中穿白上衣的男子疑似喝了酒,情緒十分激動,不斷朝司機大小聲,先是大罵司機很搖擺,接著又說「一定會弄死你」,還多次飆罵不雅字眼,直到警方到場,男子仍氣憤難平,不斷向員警指控司機拒載,要求警方開單。
事後,Uber司機不甘受辱,向男子提告傷害、恐嚇、公然侮辱罪,不料司機等了半年後,卻收到不起訴處分書。檢方認為雙方當下因拒載引發糾紛,男子被拒載,難免情緒激動,言詞不修邊飾,並非故意侮辱司機;且當時雙方起口角時,司機多次回稱「你就投訴我啊」、「好呀你就弄我呀」,無法證明司機是否因此心生畏懼;另外傷害罪部分,雖然有驗傷證明,但前胸壁挫傷可能原因眾多,沒有明確事證,無法證明遭毆打。
對此,Uber司機無法接受,認為乘客喝醉故意挑釁辱罵,自己為了捍衛權益提告,卻換來不起訴處分,質疑司法不公。(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