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被師扭傷耳朵 家長要求精神撫慰「賠到他65歲」

台中一名15歲男高中生,疑似因為在課堂上嬉鬧、比了裝可愛的動作,女老師制止無效,一氣之下用不雅的字眼辱罵他,還動手扭傷學生的耳朵,家長無視老師七次道歉,要求老師賠償孩子在學期間大約2、30萬的學費,還要付精神賠償金到他65歲。

「我的孩子已經被貼標籤了!」高中生母親指控,上月4號孩子放學後,發現他耳朵發紅,還有擦傷的血跡,追問之下,才知道他在課堂上,被老師以性別歧視的用語對他辱罵,還當眾扭傷他的耳朵,高中生母親聽了怒不可遏。

高中生向他媽媽說,當時正在上遊程規劃的課程,可能是因為做出裝可愛的聲音與肢體動作,老師以不當言詞制止,他回嗆老師「我爽啦」,結果老師一氣之下,當眾扭傷學生的右耳,皮膚還疑似被指甲劃破,留下明顯的傷口與血跡。

老師事後帶著學生去冰敷,雙方互相道歉,家長無法忍受,經過協商,老師同意在班上公開道歉、醫療協助處理、課堂中不會特別對待、對家長提議更換科任老師沒有意見。

但除此之外,家長還要求,老師要負擔學生在學的學費,三年大約是2、30萬元,對孩子的公然侮辱要做出傷害補償,加上事發後,被其他同學私訊嗆聲「不要為難老師 老師我罩的」,家長進一步要求「往後在學校的人身安全由老師負責」,老師認為超過合理補償範圍,雙方沒有共識,協商破局。

老師的丈夫看不下去,在社群貼文指控家長「要求支付精神賠償金,直到學生65歲為止」,但學生母親否認有這件事,認為對方在抹黑,要求提出證據。

學校指出,這名高中生這兩天生病發燒請假,但是最近到校上課、課業學習與人際互動,都是正常的情況,只是雙方看法不同,沒有辦法完成協商,至於老師言詞與肢體失當的部分,台中市教育局主任秘書郭明洲表示,學校已依規定召開教評會討論適任與否,7日決議記過兩次作為懲處。

高中生母親因為等不到合理的交代,上月8日已到警局對老師提告傷害與公然侮辱,雙方爭議,後續交由司法解決。(綜合報導)

記者爆料網(編輯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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