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洪姓男子從今年8月起,在37天內狂打1081通110報案電話向警方尋求保護,但員警上門,洪男又避不見面,家屬表示會約束他的行為,但警方多次勸導無效,最後依違反社維法將他移送,儘管洪男到案辯稱因為害怕想求警察保護才打110,但法官不採信,裁定罰鍰5000元。
判決指出,自今年8月24日晚上9點多,家住三民區的洪姓男子撥打110報案電話,尋求警方保護,但員警獲報到場,洪男卻避不出門,讓員警白跑一趟;此後一個多月,洪男每天至少撥打30通以上報案電話,累計至9月底,一共撥打1080通110報案電話,但每一次警方上門,洪男都不見人影,告誡洪母請也無效,警方只好依違反社維法將他送辦。
法院審理時,洪男家人拿出醫院診斷書,主張他有妄想型思覺失調症、持續性憂鬱症等精神疾病,但法院認為洪男的報案內容多為騷擾電話,不採信他說法,僅認定他確屬精神耗弱之人而減輕處罰,裁定罰鍰5000元,全案可上訴。(綜合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