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在網路PO出一段影片,片中群青少年在街頭聚隻,其中兩人還大打出手,警方獲知後,立即展開追查,發現是太平區某中學國中一年級的15歲張姓少年及16歲王姓少年,兩人為同班同學,因當日在校內上課時段行走時不慎發生擦撞推擠,雙方衍生嫌隙,於放學後2人於校門口外附近相遇,一時一言不合下發生肢體衝突。
針對2少年細故互毆偏差行為,張、王姓少年在家長陪同下到所說明,由於雙方未有明顯傷勢,也表示因一時未控制情緒,後悔莫及,均對此案不提傷害告訴。
警方表示,本案雙方雖不提傷害告訴,全案仍依少年偏差行為預防輔導辦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等規定,依法究辦。並呼籲,青少年遇有糾紛,應尋求校內機制或報警處理,切勿私下暴力解決,避免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