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第五警分局水湳派出所施姓員警因積極取締違停、揭發紀姓所長涉貪汙而遭調職偏遠海線,議員陳成添質詢時批警員「時間太多是不是」引熱議,警方日前回應「施員屢遭投訴且近期考核不佳,違反品操風紀,依法調動有據」,警察局長蔡蒼柏在議會批施員「沒有法治觀念、為所欲為」,並指所長詐領公款之事經調查「完全子虛無有」,時代力量台中黨部今(18)日陪同施姓員警公開所長詐領公款等證據,警方表示該案已函報檢察機關核辦,施員若不服調職處分可提救濟。
時代力量台中黨部潭雅神區主任鄭勁節表示,市警局以近期考核不佳為由將施姓員警調職。然而,根據獎懲紀錄顯示,施姓員警自今年一月份迄今,共計10支嘉獎、2支申誡,而這兩支申誡是因施員在臉書上揭露所長忽視所內同仁希望舉辦「服裝換季投票」的要求,遭以「詆毀所長」為由記申誡處分,目前施員已向公務員保訓會再申訴,即便算入這兩支申誡,施員今年的考評功過相抵後仍有8支嘉獎,並且「完全沒有因民眾投訴而遭懲處的紀錄,何來違反品操風紀?」鄭勁節痛批,市警局根本是在帶風向抹黑基層,蔡蒼柏局長應出來公開道歉。
警察局長蔡蒼柏12日於議會備詢稱所長詐領公款為「子虛烏有」,時代力量台中黨部南屯區主任吳佩芸表示,警察同仁執行疫苗快打站勤務可報請大型勤務獎勵金,根據水湳派出所獎勵金請領清冊,去年10月19日紀姓所長請領了9個小時的獎勵金,然而當日下午紀所長是參加「交通執法講習」,卻申請了下午12時至17時的「快打站勤務獎勵金」,明明未執行該項勤務卻報領獎金,這不是詐領什麼是詐領?
吳佩芸指出,去年台北市北投分局石牌派出所也爆出所長詐領快打站勤務獎勵金遭同仁檢舉,北投分局已函請檢方偵辦,並將涉案所長調整為非主管職,同樣的事情發生在台中,不僅沒有調動所長職務,竟還將揭發的基層員警調職。更誇張的是,本案檢方仍在調查中,警察局長蔡蒼柏卻在議會殿堂公然護航違法所長,謊稱經分局及偵查是調查「子虛烏有」,痛批蔡蒼柏根本毫無法治觀念,並質疑內政部長徐國勇以及警政署長陳嘉欽,是否認同蔡局長公然袒護不法?同時呼籲盧秀燕市長別繼續沉默以對,應出面聲援認真執法的基層員警。
當事人施姓警員今出面表示,他曾收到三支時間相近、模式相近的申誡,卻在第三次才被告知,經申訴後,公務員保訓會也質疑水湳派出所為何不立即告知,第五分局督察組竟回覆「因為他剛來,要觀察一下。」實際上卻連觀察中的先前行為分次統計,並未總體評價。施說,這次調動派令,完全未告知理由,他向上級詢問理由,僅得到口頭回嗆「你去申訴、去複審,之後答辯書就有答覆了啊!」第五分局督察組身為執法以及督導人員,如此藐視行政程序的風氣,罔顧當事人無法得知懲處理由之權益、救濟權益受損的行為,令人失望。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理事鄒宗澤表示,台中市警局未清楚說明具體原因就調動施員,揭示了警界長期資訊不對等、缺乏機關民主正當程序的陋習,對當事人的救濟權甚為不利。鄒說,這種懲罰性的調動分明比申誡還要嚴重,卻因在法律上視同職務調動,只能向原機關提起申訴,「球員兼裁判的作法,怎麼可能會有機關承認自己的錯誤。」警工會主張,警察人員的調動應參考勞基法的調動五原則,並呼籲台中市警局應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89條規定,在處置合法性顯有疑義,並非為維護重大公共利益所必要時,停止執行該處分。
第五分局副分局長張添勝表示,施員指控所長詐領案,分局在四月間獲檢舉後即展開調查,綜就案件證據初步清查並無不法,但為免爭議,本分局仍將本案函報檢察機關核辦,以昭公信;施員擔服勤區查察勤務3次未依規定執勤(偷勤返家),依規定處以申誡,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審認懲處有據,另保訓會係因事由相同,時間相近之違失行為予以撤銷,應合併審究,另做處分。
張添勝說,施員對於調整服務地區表達不服一案,與本案無直接關係,基於法規,已請其現任主管轉達有關「救濟」相關規定的充足訊息,本分局將會在收到書面申覆之後,儘速進行審查。施員如有需要,本分局也可請人事單位協助其進行,於此期間各界對於警政之批評、關心、支持,本分局皆敬表感謝。(林建鋒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