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莊理德因為不滿被調職,竟反鎖在槍械室表達抗議,雖然最後經規勸平安落幕,但保七隨後以發佈新聞強調,莊理德因108年10月對所屬女警言詞騷擾,核予申誡一次;109年11月因勤務中參加飲宴未依規定出入勤,核予申誡一次;近因111年2月8日中午時段,勤務中飲酒及違反報告紀律,經調查屬實,並於3月18日上午召開人評會,基於其行為已不適任主管職務,經開會決議調整非主管職務及記過處分。
保七表示,本次莊員職務異動,不服處分,未依相關規定程序提出救濟,於3月19日22時50分許,假藉主管清點槍械事由,進入並反鎖槍械室後,揚言將以激烈手段表達抗議,因槍械涉及個人及同仁的安全,其行為已涉嫌違反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本總隊已依法函報地檢署偵辦。
另外,針對莊理德處事不當違紀部分,陳報請警政署,組成專案小組調查相關事實後再追究其相關的行政責任,至其訴求,警政署亦會秉公進行調查。
涉違紀遭調職保七中隊長不滿反鎖槍械室 保七強調:依法究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