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對同居男女以開著小貨車販賣水果為掩護,在台中市霧峰區一處市場附近販毒,警方日前搜索查獲毒品、注射針筒等物品,兩人否認販毒,但警方發現兩人手機內有藥腳傳出的「沒有藥效、品質很差」,「感覺被動過手腳、被騙了」,甚至還傳簡訊喊話「姐仔,說真了你們的手腳我都知道,只是不想我們的情感破壞」抱怨毒品品質差的留言,成為兩人犯罪鐵證。
警方指出,陳姓男子(45歲)及同居人陳姓女子(52歲)平日開著發財車在霧峰區光復新村巿場旁狀似擺攤賣水果,實際上兩人不但雙雙染上毒癮、還是毒品小盤商。
警方蒐證時發現,有一名藥腳因為父親在台中市霧峰區一間醫院住院,竟利用探病的空檔與陳姓女子相約在醫院外的超商交易毒品,之後該藥腳打電話給陳女,抱怨毒品「沒有藥效、品質很差」,「感覺被動過手腳、被騙了」,甚至還傳簡訊喊話「姐仔,說真了你們的手腳我都知道,只是不想我們的情感破壞」,
台中市刑警大隊偵四隊經過調查及蒐證,日前到光復新村市場旁搜索,當場查獲陳男及陳女,並在兩人身上及貨車內查獲海洛因0.38公克、注射針筒2支、行動電話2支等贓證物,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並已起訴,至於查獲的海洛因經檢驗發現確有攙雜咖啡因及其他成份。
台中市刑大呼籲,販賣、運輸第一級毒品均係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之重罪,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鋌而走險,警方亦將持續加強查緝各類毒品,防止危害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