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有屋主將自家透天的騎樓用鐵欄杆圍起,影響行人通行,也不配合市府的要求自行拆除,8月市府會同警方到場將相關的雜物與路障通通拆掉,屋主不滿公告沒有蓋任何的關防,也沒有給他們公文,質疑他們這樣做不合法,而且周邊很多類似的狀況,為何只針對他們家,但市府表示,目前已接到數10件查報,都會依序處理,警方表示,騎樓堆放雜物,經過勸導通知,若未限期改善就會視同廢棄物,不須另外發正式公文。
屋主在騎樓圍設ㄇ字型的鐵欄杆,被民眾檢舉妨礙通行,屋主認為,整條路有一半以上的騎樓都是被佔用,為什麼只針對他家,還動筆寫了一封信,請盧秀燕市長主持公道。屋主還說,警方7月在住家的門柱上張貼公告,限期屋主自行清除騎樓的路障,因為屋主沒有配合,8月的時候,市府都發局、環保局在警員的會同下,把騎樓的鐵欄杆通通都拆除。屋主質疑,警方貼的這張公告沒有關防、沒有發文字號、沒有受文者,市府也沒有發公文通知,質疑這張公告是否有合法性。
警方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經過通知、勸導,如果沒有立刻清除或者當事人不在場,路障就會視同廢棄物清除,不須另外發公文;台中市都發局都市修復工程科股長譚釗孟表示,這條路接獲的檢舉很多,都已經陸續在進行處理,涉及違建的部份,目前已經有數10戶都已查報在案,將依規依序來做辦理。(綜合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