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郁婷事件無法可管? 黃國書籲修正「國家代表隊選手參賽處理辦法」

立委黃國書今天邀集體育署副署長洪志昌及競技運動組副組長戴琬琳,針對日前台灣競速滑冰選手黃郁婷身穿中國隊服練習,損及團體形象和國家榮譽一事召開記者會,要求體育署盡速建立處理機制,別讓選手出國爭光卻讓台灣顏面無光!

黃國書表示,他發現現行相關的法條只有《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第十五條,但條文中的四項規範都無法適用於黃郁婷事件,因此國書籲請體育署修改辦法,將國手有「其他損及團體形象或國家榮譽之不當行為,經查證屬實。」納入辦法,明確未來處理依據。

黃國書認為,今年在中國仍將舉行的國際重要賽事還有六月成都世大運以及九月杭州亞運,中國利用體育賽事進行政治統戰不會減少,為防止黃郁婷事件重演,體育署應該在今年6月前完善相關法制,體育署也現場承諾盡快跟法制單位研討、修正辦法,未來對選手的言行加強指導。(蔡智銘報導)

記者爆料網(編輯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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